一纸提示卡唤醒父母责任-m6米乐网页版
——裕华法院首次使用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》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
发布时间: 2024-05-06 09:04:15 来源: 河工新闻网 字号:
2024年4月18日,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槐底法庭庭长陈立静的调解下,一起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放下心结,最终调解离婚。
该案中,裕华法院首次使用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》,融化了当事人“坚硬”“冷漠”的心,充分释放出父母对子女深厚的爱,避免了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。
“婚虽然离了,但爱还在,我们仍然是一家人。”谈固派出所内,一家四口紧紧拥抱在一起。
王某(女)与范某(男)经人介绍相识,婚后育有两女一子。起初二人感情尚可,但好景不长,随着时间的推移,双方不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导致夫妻关系恶化,冲突愈演愈烈,王某遂起诉到裕华法院要求离婚。
主审法官陈立静在案件审理中发现,王某与范某的儿子正上高中,尚未成年。在婚姻纠纷中,夫妻俩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有所缺失,儿子受影响较大,性格孤僻,不善言辞。鉴于此,如果判决王某和范某离婚,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。
4月16日庭审结束后,陈立静制作了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》,向王某和范某送达并进行调解。随后,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特邀调解员对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。
然而,突如其来的一场“变故”,打乱了她们的计划。范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安区公安分局谈固派出所拘留,且将于4月18日下午被执行逮捕并转送看守所。
陈立静立即与谈固派出所警官取得联系,并带领书记员来到派出所,向警官讲明了离婚案件中的相关情况。法官与警官决定合力为范某做思想工作,既解“心结”又解“事结”。
“我没有希望了,家破了,孩子们也不认我,我要被关进监狱了……你们愿意怎么判就怎么判吧,我不调解!”“我过不好,大家都别好!”……范某一度情绪失控,对送达的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》等文书材料一概拒绝,看上去毫无调解的可能。
陈立静并没有就此放弃,她提出为范某读一读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》的内容。
她拿过一把椅子坐在范某的对面,逐字逐句地把提示卡里的内容念给他听,并耐心地讲解父母的态度与关爱对离婚家庭子女的重要性。告诉他,即使要离婚,也要在孩子面前保持平静和理性,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、情感需求,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、探望等问题。一句句贴心的话语,暖了范某的心,紧绷的面部表情也有了细微的变化。“法官,我能用我的手机给我女儿拍张照片吗?这样,我在监狱里想她的时候还能看看。”“可以,没问题,我来给你们拍,把孩子们都叫过来一起拍吧。”陈立静安抚着范某。原来,范某与妻子已分居多年,与孩子们也已有几年没有见面了。陈立静为他们拍下了范某在被收押前的一张合影,父子四人眼中都饱含着泪水。范某紧紧地和孩子们抱在一起,失声痛哭道:“别记恨爸爸,爸爸爱你们!”这温情的场景和迟来的表白,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。最终,范某表示同意离婚。在法官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并当场发放了调解书。
但此时,陈立静的心仍未能放下,她还在惦记着范某的儿子。从派出所出来后,陈立静联系了特邀调解员赵风艳,请她为孩子进行心理疏导。“沙盘游戏疗法”和一个半小时的心理疏导,让孩子心中的紧张、焦虑和挣扎等情绪得到了一定的改善。为了帮助孩子们更好地健康成长,赵风艳又对王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。至此,这起一波三折的离婚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陈立静说,一张小卡片,唤醒了磋磨在夫妻感情困境中的父爱;一纸调解书,化解了困扰一个家庭数年的焦灼与不安;一场心理疏导,纾解了压抑在孩子心中的焦虑与挣扎……
据悉,下一步,裕华法院将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持续深耕,在立案、诉前调解、审理、执行等各阶段常态化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,用有力度、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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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《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的意见》。该意见提出,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,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,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,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,是坚持能动履职、强化诉源治理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。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,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,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。
该意见明确要求,突出工作重点。开展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”工作,应当依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,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下列内容:(1)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义务,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,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;(2)缺失父母的关心关爱,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,严重时可能遭受侵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;(3)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谨慎。即使解除婚姻关系,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,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子女的意见,妥善处理抚养、探望、财产等相关事宜;(4)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,以抢夺、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,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;情节严重的,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、拘留,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(5)离婚后,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父母双方均应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抚养费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等义务,相互协商配合,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,父母双方应当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共同承担侵权责任。
■记者贺耀弘 通讯员朱函墨